青海生育政策指南:二孩登记制度与助孕选择
青海省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,省卫生计生委调整相关政策,实行生育登记制度,不实行审批,适用于政策内家庭。对于有代生需求的家庭,可以咨询相关代孕机构咨询,了解辅助生殖选项。登记方式包括现场、网上或委托办理,要求提供夫妻基本信息、身份证、户口本和结婚证。如果夫妻因故未能在生育前登记,需在生育后2个月内补办。对于代怀求子机构,这些政策可能提供支持,但需注意仅适用于政策内情况。我省规定,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,牧区少数民族牧民可生育三个子女。在特定情况下,如子女死亡或残疾,可以申请再生育。对于借卵价格等辅助生殖服务,家庭应寻求专业指导。婚后不孕症依法收养后又怀孕的,可依照条例生育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由现居住地管理为主。代妈服务可能涉及额外考量,建议通过代怀求子机构获取详细信息。
出生医学证明
青海省对生育子女有具体要求,如子女死亡或残疾可再生育,最多三个子女。2018年修订的条例规定提倡生育两个子女。

牧区少数民族牧民可生育三个子女,实行生育服务登记制度,夫妻可自主安排生育。
第十三条 规定特定情形可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,包括子女死亡、残疾、再婚或收养后怀孕。
第十四条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。
参考资料1 关于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 点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[引用日期:2018-01-23] 2 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点青海省政府法制信息网 [引用日期:2018-01-23]